在劳动仲裁里,如果被申请人收到了书面通知,但没有正当理由就不出席仲裁庭,或者没经过仲裁庭同意就中途退庭,是要承担相应后果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这种时候仲裁庭可以进行缺席裁决。
缺席裁决可就意味着被申请人放弃了不少重要权利,像在仲裁过程中答辩、举证、质证和辩论这些权利。仲裁庭没办法听到被申请人的说法,就只能依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据和陈述来了解案件情况,然后作出裁决。因为被申请人缺席,没办法当场反驳申请人的说法,也没办法拿出对自己有利的证据、说明实际情况,所以仲裁结果大概率会对被申请人不利。
而且啊,仲裁庭作出的缺席裁决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要是被申请人不按照裁决履行,申请人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力采取很多执行措施,比如去查被申请人的存款,然后把它冻结、划拨,还能把被申请人的财产查封、扣押、拍卖,通过这些办法来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所以,收到仲裁通知后,被申请人最好还是按时参加,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