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存在多种不受理的状况:
该争议不在劳动仲裁受案范围。劳动仲裁受理的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像确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履行等纠纷。若争议不属于这类,例如平等主体间的民事合同纠纷,劳动仲裁委就不会受理。
超过仲裁时效。当事人得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规定期限内申请仲裁,若无正当理由超出该期限申请,仲裁委可能不受理。
仲裁申请材料不齐全。申请劳动仲裁要提交书面仲裁申请,根据被申请人数量提交副本。申请书要写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基本信息、仲裁请求及事实理由等。要是材料缺失或不符要求,又没在规定时间补正,仲裁委可能决定不受理。
同一案件已由仲裁委处理且已生效。当事人就同一事项再次申请仲裁,仲裁委一般不受理。
案件不属本仲裁委管辖。这种情况下,仲裁委会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申请。
对此,大家要搞清楚争议是否在劳动仲裁受案范围,注意申请时效,准备好齐全、符合要求的材料。一旦发现仲裁委无管辖权,要及时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申请,避免耽误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