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层面,父母养孩子可不是随便说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父母养孩子、教孩子,这是法定的责任,不能逃避。就算有一方把孩子带走了,另一方照样得掏抚养费。为啥呢,养孩子是父母俩人的事,一人都不能少。孩子的吃穿用度、上学看病,都得花钱,这抚养费就是保障孩子这些基本生活的。
要是夫妻已经离婚,而且对孩子归谁养、给多少抚养费都有了协议或者法院判好了,那没直接养孩子的一方就得按照说好的或者判的给抚养费。就算还没离婚,在婚姻期间,要是有一方不养孩子,另一方以孩子的名义去法院起诉要抚养费,法院一般也会支持。
有时候一方带走孩子后,不想让另一方掏抚养费,这时候另一方可不能就不掏了。俩人可以坐下来好好商量,看看抚养费咋给,给多少。要是商量不拢,也别怕,就走法律途径,到法院去起诉,让法院来定抚养费该给多少、咋给。这么做,既能保证孩子的合法权益,也能让自己履行养孩子的义务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