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终止后,单位是否要给职工赔偿,得看具体情况。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这事儿有赔和不赔两种情况。
先说需要赔偿的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要是劳动合同到期了,单位不想续签,那一般就得给职工赔偿。不过有个例外,就是单位提出维持或提高原来合同的条件继续和职工签合同,可职工自己不愿意,这种情况单位就不用赔。还有,如果单位破产了,或者被吊销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又或者单位自己决定提前解散,导致劳动合同终止,单位就得给职工经济补偿。补偿的标准是,职工在单位工作每满一年,单位就给一个月工资;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给半个月工资。
再说说不用赔偿的情况。要是劳动合同到期时,职工开始正常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了,或者职工去世了,又或者被法院宣告死亡、宣告失踪,这些属于自然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单位就不用给赔偿。
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职工要留意自己劳动合同的到期时间,如果到期后单位不续签,要弄清楚单位是否提高或维持了合同条件。要是单位该赔偿却不赔,职工可以先和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找劳动仲裁机构帮忙,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