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一开始就签合同,后面再补签也是可行的。现实里,不少合作是双方先通过口头或者实际行动达成合作意向,开始工作了之后才补签书面合同。这种补签是有法律意义的。
根据《民法典》,要是双方在补签合同前就已经实际履行了主要义务,并且一方接受了,那合同关系照样成立。补签合同能把双方的权利义务用书面形式确定下来,明确交易细节、履行方式还有违约责任等关键内容,免得日后起争议时没有依据。
就拿买卖合同来说,双方一开始没签合同,卖方先交货,买方接受并使用了,之后补签合同就能对货物质量标准、价款支付时间等作出明确约定。不过,补签合同得留意生效时间。要是合同没特别约定,一般是双方签字或盖章时生效;要是有追溯效力的约定,那就从约定的时间开始生效。
另外,双方要保证补签合同是出于真实意愿,不能有欺诈、胁迫的情况,不然合同效力可能会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