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时,如果年假还没休,是能拿到相应工资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法规,当用人单位和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要是当年没让职工休完应休的年假,就得按职工当年的工作时间,算出应休却没休的年假天数,然后支付未休年假的工资报酬。不过,折算后不足一整天的部分,就不用支付这部分工资报酬了。
具体的折算办法是,用当年在本单位已经过去的日历天数除以365天,再乘以职工全年应享受的年假天数,最后减去当年已经安排的年假天数。
用人单位要按照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来支付未休年假的工资报酬,这里面其实包含了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简单来说,除了正常工资,单位还得额外支付200%的工资作为补偿。
要是用人单位拒绝支付未休年假的工资,劳动者有不少办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和用人单位好好沟通,争取协商解决;也能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让政府部门帮忙处理;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用法律手段讨回公道。所以,劳动者遇到这种情况不用慌,合理合法地争取自己应得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