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导致不能工作期间,工资计算按停工留薪期的规定来执行。工伤职工因工作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原工资福利待遇,通常是正常出勤情况下,应享受的工资、奖金、津贴等全部待遇。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12个月。要是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能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超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就停发原待遇,按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还需治疗,可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若单位没依法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职工先和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行,就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