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在完成简易注销后要收回尾款,得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要是企业在注销之前就已经组建了清算组,并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了清算,不过却没有通知债权人来申报债权。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要求清算组的成员进行赔偿。具体做法是向法院起诉清算组成员,提出让他们在造成损失的范围之内对公司的债务负责赔偿,以此来追回应该收的尾款。
2、要是企业还没经过合法清算就办理了注销登记,债权人可以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还有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来偿还公司的债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这些主体,同时提供像合同、交货凭证、对账单这类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要求他们支付尾款。
3、要是企业注销的时候,股东存在没有足额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等情况,债权人可以要求股东在没有出资的本息范围之内,对公司没办法清偿的债务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这同样需要通过打官司的方式,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证明股东在出资方面有问题,然后要求股东承担责任,从而收回尾款。从法律行业发展来看,随着企业注销程序的不断规范和完善,未来对于此类纠纷的处理会更加注重证据的完整性和法律适用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