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深圳的工伤认定标准和国家工伤保险条例是一致的,核心就一句话——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基本都能认定。
具体看几种典型情形:一是在工作时间和场所内,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二是工作时间前后,在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或收尾工作受伤;三是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这也算工伤。职业病同样按工伤处理。深圳作为经济特区,流程上可能更便利,比如可以网上申报,但认定的实体标准全国通用,不存在“深圳单独一套”。
要注意几个时间点:单位应当在事故之日起30日内申请认定;单位不申请的,你或家属可以在一年内直接向社保行政部门申请,别超期。另外,是否成立工伤,不以单位“同不同意”为准,而是看事实和证据:劳动合同、考勤、现场记录、同事证言、医疗诊断都很重要。在深圳,认定后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单位没参保的由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