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出现后,究竟谁来承担责任,这里面门道可不少,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用人单位给职工正常缴纳了工伤保险,那很多工伤赔偿项目就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买单。像治疗工伤的医药费、康复费,住院时的伙食补助费,到外地看病的交通食宿费,还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都不用单位操心。不过,单位也有自己的“责任田”,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福利,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每个月的伤残津贴,还有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要给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些都得单位承担。
但要是单位没给职工交工伤保险,职工出了工伤,那单位就得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待遇项目和标准,自己掏钱给职工赔偿,一分都不能少。
对于劳务派遣员工,如果发生工伤,一般是由劳务派遣单位来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不过,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可以提前商量好补偿的办法。
还有一种情况,要是因为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第三人不给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根本找不到第三人,这时候工伤保险基金会先垫付费用。之后,工伤保险基金有权向第三人把钱要回来。
给大家提个实用的法律建议,职工入职时一定要确认单位有没有给自己缴纳工伤保险,这可是保障自己权益的重要手段。用人单位也得自觉依法为职工缴费,不然出了事可就得自己扛大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