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时,用人单位不能依照该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要是单位没提前告知就辞退怀孕员工,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怀孕员工维护权益有办法。要是员工希望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且劳动合同也能继续履行,单位就得撤销辞退决定,恢复和员工的劳动关系,还要按正常工资标准补发员工到能正常上班期间的工资。要是员工不想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没办法继续履行了,单位要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给员工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算,工作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到一年,按一年算;工作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
员工可以先和单位协商解决。要是协商不成,就收集劳动合同、辞退通知、工资流水、医院产检证明等相关证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去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