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去劳动能力且无其他收入的个人,有多种途径获得保障与帮助。
申请社会救助是重要途径。可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符合标准就能按月领低保金维持基本生活。若同时满足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等条件,可申请特困人员供养,能获得基本生活条件、疾病治疗、丧葬事宜办理等保障。
还能申请残疾人相关补贴。因残疾失去劳动能力的,向残联申请办理残疾证,之后可凭残疾证领取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医疗保险保障也不可或缺。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后就医能享受医保报销,减轻医疗费用负担。符合条件的,还可申请医疗救助,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能进一步报销。
有一定就业能力的,可向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咨询并申请就业援助,通过技能培训和就业安置,实现一定程度的自助自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