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两次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有各自的选择权。劳动者可以决定不再续签合同,要是这么做了,劳动合同就会终止。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不用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得依法为劳动者办理离职相关手续,像开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转移这些事。
2、站在用人单位的角度,要是连续和劳动者签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且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里规定的用人单位能解除合同的情况,那么再次续订劳动合同时,只要劳动者提出续订或同意订立,除非是劳动者自己要求签固定期限合同,否则用人单位就得和劳动者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3、要是用人单位在第二次合同期满后不想续签,那就得给劳动者经济补偿。要是应该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却不签,从该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时候开始,用人单位就得每月给劳动者双倍工资。
两次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者大多能自主决定是否续签,可用人单位的续签选择是有约束的。要是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不续签,或者不按规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得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