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里有个很重要的规定,用人单位得把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两年用来备查。这一规定对员工和用人单位两边的合法权益,都有着很好的保障作用。
先说说对员工的好处。员工离职后的两年里,说不定就会和老东家产生劳动纠纷。比如经济补偿没给够、工资没结清、加班费用没算对之类的事儿。这时候,保存的劳动合同文本就特别重要,它能像个“小帮手”一样,给员工的维权提供有力证据。
再看看对用人单位的意义。要是员工在离职两年之内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诉讼,有保存好的合同文本,用人单位就能有理有据地进行抗辩,拿出证据来说明情况,不至于在劳动争议里处于被动和不利的境地。
因此,用人单位一定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把离职员工的合同至少存两年。等过了两年,虽然法律没要求必须继续保存,但从企业自身的管理和风险防范方面考虑,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己决定要不要接着留存这些合同文本。毕竟,万一以后有啥事儿牵扯到了,这些合同可能还能派上大用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