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要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连续签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且劳动者不存在那些法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双方续订合同时,除非是劳动者自己提出要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然就应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要是用人单位在签了两次合同后,不跟劳动者续签第三次合同,这就违反了法律规定,属于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从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天开始,用人单位得每个月给劳动者发两倍的工资。这两倍工资从用工满一年的第二天开始给,到补订书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前一天截止。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直接终止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这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了。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给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是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来算,工作满一年就给一个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到一年的,按一年算,给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六个月的,给半个月工资。这里说的月工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大家要注意这些法律规定,维护好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