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者离职时遇到公司拖着不让走的情况,要根据不同情形分别处理。
如果劳动者还在试用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只要提前三天告知用人单位,就能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的方式通知公司,等三天时间一到,就能够离职走人。要是公司阻拦,那就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2、要是已经过了试用期,劳动者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得提交书面的离职申请,并且要注意保留好送达的证据,比如通过邮寄的方式,同时把回执保留好。等三十天满了,不管公司批不批准,劳动者都有权利离职。要是公司还是不让走,劳动者可以先和公司商量,给公司讲清楚相关的法律规定。要是商量不成,就收集好相关的证据,像离职申请、工作交接记录等,然后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公司进行改正。劳动者还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劳动合同已经解除。要是因为公司的阻拦遭受了损失,还可以要求公司进行赔偿。
3、要是公司存在一些问题,像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没有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劳动者随时都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通知公司,并且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