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间工资发放标准按停工留薪期规定执行。职工因工作受伤或患职业病需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单位要按月支付工资,且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原工资福利待遇通常指正常出勤工资。实际确定方法有别,有的按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确定;若工作不满12个月,按实际工作月数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包含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的,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能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超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就停发原待遇,按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停工留薪期满仍需治疗的,可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要是单位没按规定支付工资,职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能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