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打工的时候,有人会想着同时和两家公司签劳动协议,觉得这样能多份收入,但这里面藏着不少法律风险。这一行为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给劳动者和签约公司都带来麻烦。
按照法律,如果打工人同时和别的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还严重影响到本公司工作任务的完成,或者公司提出来了,却不改正,那公司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要是因为这种双重劳动关系给原来的公司造成了损失,打工人和新公司都得一起承担赔偿责任。直白点说,就是一起把这个坑给填上。
要是你已经不小心和两家公司都签了劳动协议,那可得赶紧处理。先摸摸自己的底,看看自己有多大的本事和精力,能不能一边不耽误这边的工作,另一边还能把那边的活也干好。要是感觉吃不消,就得早点和其中一家公司好好商量,把协议解除。商量的时候得实实在在,别藏着掖着,将实际情况说清楚,避免给公司造成损失。因为一旦给公司带来了损失,那就得掏钱赔偿。要是协议里还规定了提前解除协议的责任,那也得按照约定来,该赔多少就得赔多少。
为了不让自己陷入法律麻烦,避免和公司起纠纷,大家一定要及时、妥善地处理和两家公司签协议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