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您未婚怀孕、要做人流手术,男方拒绝承担费用,虽然你们没结婚,但他对这个非婚生子女的孕育有相应责任,您完全可以要求他分担合理的医疗和营养费用。按照民法典,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父母对非婚生子女同样负有抚养义务;在终止妊娠这件事上,男方作为致孕一方,对女方的人身损害和必要支出负有分担义务。您可以先与对方协商,要求他支付手术费、检查费、必要的营养和误工损失;协商不成,可以以身体权、健康权受损或者基于公平原则到法院起诉,凭票据主张。建议:第一,保留挂号、手术、药费等所有票据;第二,留存能证明对方是孩子父亲以及双方沟通的记录;第三,必要时申请调解或起诉。提醒您,保护好自己身体是第一位的,费用问题依法主张,别因羞于开口而独自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