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先说:普通的无条件赠与,钱一旦交付通常要不回来;但如果是“附条件赠与”,比如是以结婚、共同生活、抚养孩子为目的给的财物,条件没达成就可以要求返还。你们说三到五年能不能要回,关键看当时给钱时有没有明确附加条件,以及你手里的证据能不能证明这一点。操作上建议:第一,把转账记录、收条、聊天记录全部固定下来,聊天里如果提到“等结婚再算”“先拿着以后好好过”这类话就是有利证据;第二,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条件不成就之日起三年内起诉,超过时效法院可能不支持;第三,金额较大的尽量做诉前财产保全,防止对方转移。要注意,单纯“恋爱期间自愿给的零花”很难要回,只有能证明附条件的才有戏。别一直拖着,越早固定证据越主动,协商不成尽快走法律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