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该参加工伤保险却没参加,职工受了工伤,那用人单位就得按照工伤保险待遇的项目和标准来支付费用。
职工受工伤后,得赶紧去看病,同时把诊断证明、病历、费用清单这些医疗资料保存好。从事故发生那天算起,用人单位要在30天内,向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是用人单位没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工伤职工或者他的近亲属、工会组织,能在1年内直接去申请。
工伤认定下来后,要是职工有残疾,影响到劳动能力了,还得做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了伤残等级,职工就能要求用人单位按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赔偿。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有些用人单位可能不想担责,拒绝赔偿。这时候职工有办法维权: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让他们责令单位改正并支付费用;也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去法院起诉。
这里要提醒大家,很多人以为只要受了伤就一定能认定工伤,其实不是,得符合相关规定才行。还有,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都有时间限制,千万别错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