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被撞后,上下班打出租车产生的费用属于交通事故造成的合理的替代性交通工具费用。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当事人要求侵权人赔偿这笔费用,法院是会支持的。
处理这笔费用时,得先及时跟对方和保险公司沟通,告诉他们因为事故,自己上下班只能打出租车,产生了相应费用。同时,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像出租车票据就很重要,上面得有乘车时间、起始地点等信息,这样才能证明费用是合理且和事故有关的。除此之外,事故责任认定书、车辆维修记录等材料也可以准备好。
在责任承担方面,如果双方对事故负同等责任,一般对方承担一半的打的费用;要是对方负全责,那费用就全由对方出。要是对方车辆买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这笔费用通常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不够的部分由商业三者险按保险合同赔,还是不够的话,就由侵权人来赔偿。
要是和对方、保险公司就费用赔偿协商不下来,当事人可以去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合理的打的费用。法院会根据证据和具体情况,来确定赔偿数额和责任承担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