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交通事故案收到法院传票后,被告可以不到场,但后果是法院缺席判决,你丧失答辩、质证、反诉的机会,大概率按原告主张判,非常不利。
展开: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可以缺席判决。交通事故纠纷中,原告通常已准备好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票据、误工证明,你不到场,法官只能听一方说,该认定的损失基本都支持,你事后很难翻案。更稳妥的做法:一、按时到庭或至少提交书面答辩状和证据;二、对责任划分、赔偿项目有异议的,当庭提出并举证,比如质疑误工费过高、护理期过长;三、真有正当理由去不了,提前向法院申请延期或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如果你是保险公司一方,更应出庭或提交理赔意见。一句话,传票不是可去可不去,缺席等于把胜辩权白白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