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有犯罪前科又犯罪的,法院判决会综合多种因素考量。下面就聊聊不同情况的处理。
先看累犯,要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被赦免后,五年内又犯应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就是累犯,原则上要从重处罚。不过过失犯罪和犯罪时不满18岁的不属此列。而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任何时候再犯这几类罪,都按累犯论处。
要是不构成累犯,但有其他犯罪前科,法官量刑时也会考虑这个情节,会酌情从重判罚。像有人曾因盗窃被行政处罚,之后又犯盗窃罪,虽不构成累犯,法官也会结合前科让判刑更重些。
要是多名有前科的人一起犯罪,要区分主犯和从犯。主犯指的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搞犯罪活动,或在共同犯罪里起主要作用的人,要按其参与或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从犯是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会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罚。
总之,多名前科人员再犯罪怎么判,得看具体犯罪事实、前科情况,以及在共同犯罪里的作用,依照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综合裁决。要是遇到复杂案件,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获得更准确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