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要是用人单位从开始用工那天算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都没和劳动者签书面劳动合同,那就要每月给劳动者付双倍工资。要是满一年了都没和劳动者签书面劳动合同,那就视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
要是用工时间超过一年,就没办法再要没签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了,因为一般只有在用工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这个时间段,才能主张双倍工资。不过从满一年的当天开始,就可以说双方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没和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就得从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天起,每月给劳动者付双倍工资。
所以呢,用工超过一年后,通常不能因为没签合同去要双倍工资赔偿,但能确定和单位已经有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要是单位在这之后,有违反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相关规定的行为,劳动者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