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职一般意味着劳动关系要解除,但得看具体情况。通常员工要是主动离职,比如交了书面的辞职申请,并且单位也批准了;或者按法律规定,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时间一到,劳动关系就解除了。员工这么做是在行使法律赋予的解除权,只要按法律程序走,离职后劳动关系自然也结束了。
2、要是单位有错,像没及时给员工发够工资、没依法给员工交社保之类的,员工按法律规定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离职,这种离职也会有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律结果。
3、但要是离职程序有毛病,劳动关系不一定就解除。举个例子,员工只是口头说离职,单位也没明确表示同意,员工还接着上班,单位也正常发工资,这种情况可能就算不上有效的离职,劳动关系仍然存在。另外,员工离职的时候要是有工作没交接完、经济补偿没给清这类事儿,双方就可能在劳动关系有没有真正解除这件事上起争议,这就需要通过协商、仲裁或者打官司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