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建房作为被执行人唯一房产时,在某些条件下是可以被执行的。虽说法律要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扶养家属生活所需的居住房屋,但这并不意味着完全不能执行。
如果申请执行人愿意给被执行人及其家属提供临时住房,并且能保证他们维持最低生活标准的居住需求,那么就可以执行该农村自建房。另外,要是自建房价值较大,执行后留下足够的钱,让被执行人能另行申请宅基地建房、租赁房屋,还能提供一定生活费用保障其基本居住和生活,这种情况下也能执行。
但执行农村自建房也有限制。农村宅基地具有福利性和社会保障功能,流转规定很严格,一般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之间进行。所以执行的时候,要留意受让方是否有购买资格,不能损害其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益,要确保执行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农民遇到这类问题,如果有疑惑,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