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停工留薪期,是不会赔偿误工费的,而是由用人单位按照员工原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来发工资。
2、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如果职工因为工作受了伤,或者得了职业病,需要暂时停下工作去治疗工伤,在停工留薪期里,原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不会变,单位要每个月按时发放。
3、这里说的“原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一般就是员工正常上班时一个月的工资待遇,像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这些都算。在实际操作中,计算原来工资的时候,通常是看工伤职工在受伤或者得职业病之前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要是职工工作还不到12个月,那就按照实际工作月数的平均工资来算。
4、停工留薪期一般不会超过12个月。要是伤情很严重,或者情况比较特殊,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是可以适当延长的,但延长时间不能超过12个月。等工伤职工评定了伤残等级之后,就不再发原来的待遇了,而是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要是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结束后还需要继续治疗,那可以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5、还有个特殊情况,要是工伤职工生活不能自理,在停工留薪期需要人护理,那这个护理责任由单位承担。
从法律行业发展来看,随着劳动者权益保护意识的增强,对于停工留薪期相关规定的细化和明确将变得更为重要,以更好地平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权益关系,避免在实际操作中出现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