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申请受理期限因申请主体不同而有差异。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其所在单位要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是遇到特殊情况,经过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能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没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符合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相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承担。
要是用人单位没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会在15日内审核提交的材料。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会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若事实清楚则在15日内作出。
建议用人单位及时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避免承担不必要的费用。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也要注意申请时效,在规定时间内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