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迟到3次,公司能不能辞退,这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要是公司的规章制度里白纸黑字写着,员工迟到3次就算严重违反公司规定,而且这个规章制度是按合法程序制定的,也就是经过了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大家提出方案和意见后,又和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下来的,还向员工公示或者告知过,那公司依据这个制度辞退员工,一般在法律上是行得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这里的“严重违反”得有个合理的界定。迟到肯定是违反劳动纪律,但要是迟到情节很轻,比如每次就迟到几分钟,公司直接把迟到3次说成严重违反规定,可能就不太合理。
要是员工因为这事和公司闹起了劳动争议,到劳动仲裁机构或者法院去解决,裁决机关就会审查这个规定合不合理。要是认定不合理,那公司辞退员工的行为就可能被判定违法,还得给员工支付赔偿金。
所以说,公司虽然有可能因为员工迟到3次就把人辞退,但得保证制度既合法又合理,不然就得承担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