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父母是否偏心、是否再婚,子女是否分得财产或放弃继承,均不影响该义务;父母未满六十周岁,只要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子女也应当给付赡养费。
一、义务内容。赡养包括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老人患病的应及时治疗并负担医疗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由赡养人照料,确不能亲自照料的,可按老人意愿委托他人或养老机构;与老人分开居住的,还应经常看望问候。依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二、费用标准。赡养费没有固定数额,法院一般结合老人的实际需要、各子女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实务中多参照上年度农村或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再由子女按能力分摊。
三、分担方式。经老人同意,子女之间可以就各自承担的份额签订赡养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和老人意愿,由村委会或居委会监督履行。
四、拒不履行怎么办。子女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赡养;老人可先请村委会、居委会或司法所调解,调解不成,可向被告住所地或老人住所地法院起诉要求给付赡养费。情节恶劣、遗弃老人的还可能构成遗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