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解除的送达方式影响解除的有效性和合法性,下面介绍常见的送达方式。
最优先的是直接送达,用人单位要把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当面交给劳动者本人,让其签收。若劳动者本人不在,可交给他同住的成年亲属签收。
要是直接送达有困难,可选择邮寄送达,要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在详情单上写明“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和相关内容,保留好邮寄凭证和查询记录,用来证明送达情况。
当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都没办法实现时,才采用公告送达。要在符合条件的报纸上刊登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告,从发出公告那天起,过一定期限就视为送达。不过公告送达是最后的办法,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不管用哪种送达方式,都要注意保存送达的相关证据,比如签收单、邮寄凭证、公告报纸等,以后发生劳动纠纷时可以当作证据用。同时,送达程序得符合法律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防止因送达问题让解除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