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是童工。用人单位用童工且致其受伤,要担责赔偿。
用人单位得马上送童工去医疗机构治疗,承担治疗期间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若医疗机构诊断有伤害等级,要按《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赔偿。劳动能力鉴定前治疗期间的生活费,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定;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交通费等,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确定。
伤残童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后,单位按不同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赔偿金。一级伤残是赔偿基数的 16 倍,二级是 14 倍,三级是 12 倍,四级是 10 倍,五级是 8 倍,六级是 6 倍,七级是 4 倍,八级是 3 倍,九级是 2 倍,十级是 1 倍。赔偿基数指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要是单位拒绝支付赔偿,受伤孩子及其监护人可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