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个人欠的债能够变成公司该还的债。
就像个人用公司的名义去借钱,而且借来的钱都用到公司的经营上了,那债主就有权利让公司来还钱,这样个人的债务就可能转成公司的债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说法,这种情况会产生债务加入或者债务转移的法律结果。债务加入简单说就是有第三方和欠债的人约定一起承担债务,然后告诉债主,或者第三方直接跟债主说愿意加入一起还钱,如果债主在合理时间内没明确拒绝,那债主就可以要求第三方在他愿意承担的范围内和欠债人一起还钱。债务转移就是欠债的人经过债主同意,把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给了别人。
2、要是个人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他用自己的名义借钱,但是钱都用在公司的生产经营上,公司就得和个人一起承担还钱的责任。
不过,想把个人债务变成公司债务,一般得有足够的证据能证明借的钱确实用到公司了,像资金的流向证明、公司的财务记录这些,这样才能避免以后有纠纷的时候没法证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