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要是职工遭遇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得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天内,向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要是遇到特殊情况,经过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的时间可以适当延长。
要是用人单位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这段时间里,发生的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相关费用,就得由用人单位来承担。
要是用人单位没按前面说的去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本人、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常见误区是,有些用人单位觉得晚申请个几天没事,这样的想法是不对的。因为只要没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期间的费用就得自己承担。所以,不管是单位还是职工,都要重视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间规定,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