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被认定为9级工伤,但不打算辞职,是能拿到一些赔偿的。首先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笔钱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金额是9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在出事故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如果本人工资比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还高,就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算;要是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则按60%计算。
医疗费也能得到赔偿,前提是得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和住院服务标准,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里出。
住院伙食补助费和交通食宿费,它们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来规定,同样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停工留薪期工资方面,职工因为工伤要暂停工作去治疗,在这个期间,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每个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会超过12个月,要是伤情严重或者有特殊情况,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能超过12个月。
还有生活护理费,如果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了伤残等级,并且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就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领取生活护理费,分为三个不同等级,标准分别是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具体能赔多少钱,要结合实际情况确定。要是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上面说的这些费用就都得单位来承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