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租赁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时,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处理。
要是在签租赁合同时有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的情况,一方当事人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那天开始一年内,行使撤销权。也就是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撤销合同。这里的重大误解,就是当事人对合同行为的性质、对方是谁、租的东西是什么品种、质量、规格、数量等方面有错误认识,导致行为结果和自己原本想法不一样,还造成了比较大的损失。而显失公平,是指一方趁着对方处于困境、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况,让合同签的时候就明显有失公平。
要是不存在上面说的可以撤销合同的情形,但继续履行原合同对一方明显不公平,受到不利影响的那一方可以和对方重新商量。要是在合理的时间内商量不出结果,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比如说适当提高租赁价格,这样能平衡双方的利益,让合同接着履行。
遇到租赁价格显著低于市场价的问题,当事人得先收集好相关证据,像市场价格评估报告这些。然后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合法途径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