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去世后,身故理赔金要不要拿来偿债,得看具体情况,关键是看保险有没有明确指定受益人。
要是保险合同里明确指定了受益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这笔理赔金就属于受益人自己,不用拿去还被保险人生前欠的债。保险金是专门给指定受益人的,就是为了保障他们的权益。举个例子,被保险人指定子女是身故保险金受益人,那这笔钱就归子女,债主不能要求用它来还债。
但要是没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得不清楚、没办法确定是谁,那理赔金就会当成被保险人的遗产。这时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遗产就得先把被继承人该交的税和欠的债还上,不过还钱的上限就是遗产实际的价值。要是继承人自己愿意多还,那另说。简单来讲,理赔金当遗产时,得先拿去还债,剩下的才轮到继承人继承。要是理赔金不够还债,继承人也不用还超出的部分。大家遇到这类情况拿不准时,可以找专业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