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合同到期不续签,通常不会直接给双倍赔偿。不过,用人单位得依法把劳动合同延续到哺乳期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时合同到期,合同要延续到这些情况结束才终止。也就是说,在哺乳期内,就算合同到期了,单位不能因为这个就终止和女职工的劳动合同。
要是哺乳期满后,单位不再续签合同,得给劳动者经济补偿。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算,工作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但如果单位违反规定,在哺乳期内就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两个选择。一是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这种情况下单位就得接着履行;二是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者合同已经没办法继续履行了,这时单位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
这里有个常见误区,很多人以为哺乳期合同到期不续签就一定有双倍赔偿,其实一般不是这样。大家要清楚这些规定,保护好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