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员工想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正式员工得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试用期员工提前三天告知单位就行。
2、也就是说,员工提前跟单位说了要离职,到了离职那天,不管单位有没有招到新人来接替,员工都能走。单位得依法给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比如开个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把档案和社保关系转出去。
3、要是单位以没招到人为借口,不给员工办离职或者不让员工走,员工可以先和单位好好商量,跟单位说自己已经按法律要求提前通知了,让单位按规定办事。要是商量没用,员工就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力让单位改正错误。员工也能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让单位把离职手续办了,还能要求单位赔偿因为拖着不办手续给自己带来的损失。
员工到了离职时间,不用因为单位没招到新人就接着干,完全能通过法律途径保障自己的正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