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若不符合约定,会引发一系列法律后果。
从违约责任来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明确规定。要是承包方交的工程质量不达标,这就构成违约了。发包方有权利让承包方继续履行合同,也就是对质量不行的部分进行修理、返工或者改建。如果采取这些补救办法后,发包方还是有损失,那承包方就得做出赔偿。举个例子,因为工程质量问题导致交付时间推迟了,这期间发包方多花的各种费用,承包方都得赔。
要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没过,经过修复后验收合格了,发包方还是要支付工程款的,但修复的费用得承包方出。可要是修复后还是不合格,发包方就不用付工程款了。
在侵权责任这块,建设工程质量不达标,要是造成了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承包方得承担赔偿责任。就像建筑物因为质量不好倒塌了,导致有人受伤或者财产受损,承包方就得给受害者赔钱。
另外,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标准还可能会受到行政方面的处罚。相关的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比如罚款、让其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甚至吊销资质证书等。
建议承包方严格依照工程建设标准和合同约定施工,把控好工程质量。发包方要加强施工监督,验收时严格把关。一旦出现纠纷,双方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