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法定程序,不以对方意愿转移。若对方不愿参与仲裁,有以下处理办法:
对方收到书面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若是被申请人,仲裁庭可缺席裁决。缺席裁决指仲裁庭在一方当事人未到庭陈述、辩论时作出裁决。被申请人不出席不影响仲裁进程,仲裁庭会依据现有证据和查明事实依法裁决。
仲裁过程中,对方不愿配合提供证据,申请人有初步证据证明相关事实,且证据属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用人单位应提供。若不提供,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对方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裁决书生效。若对方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申请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也能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