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和解协议后能不能重新起诉,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和解协议是在诉讼之外,双方自己签的,也没经过司法确认,一般来说是能重新起诉的。这种自行达成的和解协议,其实就相当于一份合同。要是有一方不按照协议办事,或者履行得不符合约定,另一方就可以依据原来纠纷的事实和理由,再次到法院去起诉,让法院来进行裁判。不过呢,法院在审理的时候,会对协议内容进行审查,协议里合法有效的部分,会作为重要的参考。
但要是和解协议是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的,而且法院还制作了调解书,通常就不能重新起诉了。这是因为按照“一事不再理”的原则,调解书经过双方签收之后,就具有了法律效力,和生效的判决有一样的执行力。要是有一方不履行调解书里的内容,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不是重新去起诉。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存在法定的情形,比如调解的时候违反了自愿原则,或者调解书的内容不合法,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而不是重新起诉。再审是专门对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进行审查纠错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