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用工当中,员工未签劳动合同就自动离职,会牵扯到工资结算和潜在的赔偿问题。下面就用通俗易懂的方式为大家详细讲讲。
先说工资结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单位得按照员工实际工作的天数,结合之前说好的工资标准来发钱。不管员工是因为什么原因自动离职,单位都没理由扣掉员工已经工作那段时间的工资。要是单位耍赖不给工资,员工也不用怕,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去投诉,也能去申请劳动仲裁,这样就能把该拿的工资要回来。
再说说赔偿问题。要是单位从用工那天开始,超过1个月但是不到1年都没跟员工签书面劳动合同,那每个月就得给员工两倍的工资。即使员工自动离职,依然可以主张这个赔偿。不过员工也要注意,维权是有时间限制的,别超过了时效。
反过来,要是员工自动离职给单位造成了损失,比如没有办理工作交接手续,让单位的业务没法正常开展。一旦单位有证据能证明损失的存在,员工就有责任进行赔偿了。
所以,员工自动离职后,可以先试着和单位心平气和地商量工资结算和赔偿的事儿。要是商量不拢,员工要用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而单位要是觉得员工离职造成了损失,也得通过法律途径来要求赔偿,千万别自己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