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没钱还,债权人能直接要他的房子吗?答案是不能直接要,但可以依法来实现债权。
我国法律有禁止流押条款,哪怕双方有有效的借贷关系,债务到期了,只要没专门设立抵押,债权人都不能直接拿走债务人房子抵账。
要是债务设立了房产抵押,债权人可以和债务人商量,把抵押的房子折算成钱,或者把房子拍卖、卖掉,用所得的钱优先还钱;要是双方没谈拢,债权人可以去法院起诉解决。
没设立抵押,可债务人还有其他债务官司,他的房子正在被法院强制执行,债权人可以申请参与分配执行款,按比例拿到自己应得的部分。
要是发现债务人故意转移房产等财产,不想还钱,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这些行为,然后再通过正常法律途径追债。
所以,债权人想要债务人的房子,不能自己随便去要,得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才能保障自己权益。要是遇到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