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用人单位要求转岗,劳动者不同意,有没有补偿得看具体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工作岗位是劳动合同里必须有的内容,变更岗位其实就是变更劳动合同,这得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商量好,还得用书面形式确定下来。要是单位没和劳动者商量,就擅自给劳动者调岗,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的。要是单位因为劳动者拒绝就解除劳动合同,这属于违法解除,单位得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给劳动者赔偿金。经济补偿是按照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时间来算,工作满一年,单位就给一个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给半个月工资。
如果是因为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像企业搬迁、被兼并这些情况,原来的劳动合同没办法继续履行,单位和劳动者商量变更合同内容又没达成一致,单位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多给一个月工资后,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过得给劳动者经济补偿。
要是单位是合理调整岗位,比如是因为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合理合法,对劳动者也没造成明显不好的影响,劳动者没正当理由就拒绝转岗,单位以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单位就不用给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