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中,职工难免会遭遇事故伤害或者患上职业病,这时就涉及到停工留薪期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当职工因工作受伤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时,在停工留薪期内,单位得按原工资福利待遇按月支付给职工,而不是只发基本工资。
停工留薪期通常不会超过12个月。要是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得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才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也不能超过12个月。等工伤职工评定了伤残等级,就不能再享受原来的待遇,而是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要是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还需要治疗,依然能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然而,有些公司在员工工伤期间,只给发基本工资,这其实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遇到这种情况,员工可以先跟公司心平气和地协商,把法律规定跟公司讲清楚,争取合理解决。要是协商没有结果,员工还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让政府部门来监督公司改正错误。另外,也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员工一定要知道自己的权益,勇敢地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