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咱们国家,如果夫妻要通过协议的方式离婚,递交离婚协议书时,必须夫妻双方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对协议离婚的程序要求。要是夫妻双方都自愿离婚,得先签一份书面的离婚协议,然后一起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同时还要带上相关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为什么要双方共同去呢?因为离婚会改变夫妻的身份关系,而且得对婚姻关系的解除、孩子由谁抚养、财产怎么分以及债务怎么处理等事达成一致。只有双方都到场,婚姻登记机关才能确认这是不是夫妻两人真实的想法,看看他们是不是真的就这些问题协商好了。所以,单方是没办法完成递交离婚协议书和后续离婚登记申请的。
要是在离婚的时候,有一方不见了,没办法一起去协议离婚,那另一方可以选择诉讼离婚。也就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审理,最后判决是否准许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