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对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有异议怎么办?《工伤保险条例》给出了处理办法。
如果单位对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满意,要在收到结果那天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而且,省一级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再次鉴定结论是最终结果,具有终局效力。
申请再次鉴定时,单位得准备齐全各类资料,其中包括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工伤认定决定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还有有效的诊断证明以及完整的病历材料等。之后按规定的流程和要求去提交申请就行。
值得注意的是,在申请再次鉴定的这段时间里,原来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继续生效并执行。要是再次鉴定的结果和初次鉴定不一样,单位就要按照新的再次鉴定结论来确定职工的相关待遇,并及时做好调整。要是单位在处理过程中有不明白的地方,也可以进一步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