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工伤的情况里,没有“误工费”这个说法,对应的是停工留薪期工资。
2、要是职工因为工作受了事故伤害,或者得了职业病,需要暂时停下工作去接受工伤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来的工资和福利不会变,由职工所在单位每个月支付。
3、停工留薪期一般不会超过12个月。要是伤情很严重或者情况比较特殊,经过市级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是可以适当延长的,但最多延长不超过12个月。等工伤职工评定了伤残等级之后,就不再发原来的待遇了,而是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要是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结束后还需要治疗,那可以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4、对于“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同地方有不同的理解。有些地方指的是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有些地方指的是劳动者正常上班时应该拿到的工资和福利。
5、要是单位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可以先跟单位商量解决。要是商量不成,职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打官司等办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